韩国F-3家属签证:如何携家人来韩(2026年版)
自2025年4月起,在韩国境内申请转换为F-3签证的途径原则上已关闭。本指南介绍新规下的家属团聚申请方式、财务要求,以及现有F-3持有人续签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核心要点
- →自2025年4月起,原则上不再允许在韩国境内将签证身份变更为F-3(동반)。家属须前往海外韩国领事馆提出申请。
- →自2025年7月1日起,申请居留12个月及以上的F-3签证须提供主签持有人的年收入证明:2人家庭要求₩23,595,948,3人家庭要求₩30,152,118,4人家庭要求₩36,586,638。
- →结婚证明和出生证明须附有海牙认证(아포스티유)或领事公证。未加盖印章的原件不再被接受。
- →E-9及E-10签证持有人不得为F-3家属提供担保。此项规定在2025年之前已存在,未因新规而改变。
- →现有F-3持有人现须与主签持有人同步办理续签手续。
- →根据Fragomen于2025年4月发布的预警,新F-3签证的审理时间已从约3个月延长至约4个月。
F-3(동반,家属签证)是韩国为合格外籍居民的配偶及20岁以下未婚子女设立的家属签证。自2025年4月起,法务部不再接受在韩国境内提交的F-3身份变更申请。家属现须前往海外韩国外交机构(재외공관)提出申请,除极少数人道主义例外情形外均须如此。2025年7月1日起实施的第二轮调整新增了财务门槛要求和更严格的文件要求。如果您的家人目前持旅游签证在韩国境内,而您此前计划为其办理身份转换,请在采取进一步行动之前仔细阅读本指南。
F-3签证的适用对象及担保资格
F-3签证颁发给合格主签持有人的配偶及20岁以下未婚子女。主签持有人的签证类别决定是否具备担保资格。下表列出了哪些签证类别可以为F-3家属提供担保(以2025年为准,请在 HiKorea 核实最新信息)。
| 主签类别 | F-3担保资格 |
|---|---|
| D-1(文化艺术) | 有资格 |
| D-2(留学),附条件 | 有资格,附条件 |
| D-4至D-10 | 有资格 |
| E-1至E-7 | 有资格 |
| F-2(居住) | 有资格 |
| F-4(海外韩国人) | 有资格 |
| H-2(访问就业) | 有资格 |
| E-9(非专业就业) | 无资格 |
| E-10(船员) | 无资格 |
E-9及E-10持有人不具备担保资格,这是2025年之前已存在的规定,新规并未改变。
持有F-4签证的主签持有人可为非韩裔家属申请F-3签证。F-4持有人权利详情请参阅 F-4签证指南。
韩国公民的外籍配偶适用的签证类别为F-6,而非F-3。F-3针对的是外籍居民的配偶。两者区别请参阅 F-6签证指南。
2025年4月政策变更详解
法务部于2025年4月15日发布的公告 明确指出:
"原则上,不允许在韩国境内将签证身份变更为家属(F-3)签证。"
简而言之:如果您的家人在您决定为其申请F-3时已身处韩国境内,则不能简单地前往当地移民办事处办理身份变更(체류자격 변경)手续。该途径已关闭。他们须离开韩国,在本国的韩国领事馆(或其他海外韩国外交机构)提出申请。
此次变更的前情是2024年8月,韩国贸易投资促进机构(KOTRA)首尔中心停止接受单独提交的F-3申请。根据 Fragomen于2025年4月发布的预警,2025年4月的新规将该限制扩展至所有境内身份变更途径。
人道主义例外情形适用范围较窄。如果您在韩国的家人处于怀孕、近期分娩或病情严重的状况,可能可以在境内提出申请,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要在未向当地移民办事处或1345热线确认自身具体情况的前提下依赖此类例外。
2025年7月财务门槛要求
自2025年7月1日起,拟居留12个月及以上的新F-3申请须证明主签持有人的年收入高于规定的最低标准。门槛按家庭人口规模设定(以2025年7月为准,申请前请在 KPMG 2025-141 或韩国出入国外国人厅核实最新数据)。
| 家庭人口 | 年收入门槛 |
|---|---|
| 2人(主签持有人 + 1名家属) | ₩23,595,948 |
| 3人(主签持有人 + 2名家属) | ₩30,152,118 |
| 4人(主签持有人 + 3名家属) | ₩36,586,638 |
可接受的收入证明材料
移民局接受以下一项或多项作为财务证明:
- 国家税务局(NTS)收入证明
- 劳动合同
- 派遣证明及近期工资单
- 至少6个月的银行存款证明
豁免财务门槛的情形
以下签证类别可豁免收入要求:E-1(教授)、E-3(研究员)、E-4(技术转让)、E-5(专业人士),以及在韩投资金额达到50万美元或以上的D-8投资人。上述豁免仅适用于财务门槛要求。其他所有要求,包括境外申请规定和海牙认证文件要求,仍须遵守。
两条申请途径:VICN通道与直接领事申请通道
由于境内身份变更途径已关闭,所有F-3申请须通过以下两种领事途径之一办理。
途径一:VICN通道(사증발급인정번호)
当主签持有人与家属同步申请时使用此通道,例如雇主正在为主签持有人申请新工作签证的情形。
- 主签持有人的雇主或担保方向韩国出入国外国人厅提交主签工作签证申请。
- 同时,为每位家属单独提交F-3申请,申请签发签证发给确认号码(사증발급인정번호)。
- 移民局同步处理两项申请,并为每位家属签发VICN。
- 家属凭VICN前往海外韩国外交机构(재외공관)领取F-3签证。
VICN通道无需在领事馆进行单独的完整审核,在所有材料同步提交的情况下审理速度更快。
途径二:直接领事申请通道
当主签持有人已在韩国持有效签证,家属此时需要申请F-3时使用此通道。
- 家属目前在韩国境外(或须先行离境,如已在境内)。
- 主签持有人在韩国准备好所有所需文件,并寄送给家属。
- 家属在本国的韩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 领事馆审核并签发F-3签证。
申请是否必须在申请人本国的领事馆提交,还是可在任意韩国领事馆提交,在已公布的指引中尚未明确确认。提交申请前,请向韩国出入国外国人厅或拨打1345热线确认正确的申请领事馆。
所需文件
所有F-3申请现须提供以下材料:
- 结婚证明或出生证明,须附有海牙认证(아포스티유)或领事公证。未加盖印章的原件不再被接受。已加入海牙认证公约的国家须进行海牙认证;未加入公约的国家须进行领事公证。
- 身元保证书(신원보증서),由主签持有人或其担保雇主出具。
- 在韩住所证明(租赁合同、雇主住宿函或同类文件)。
- 财务证明,符合上述2025年7月财务门槛要求。
- 标准申请表、有效护照及护照照片。
提交申请前,请向当地韩国领事馆或在 HiKorea(하이코리아) 核实适用于您情况的具体文件清单,因要求可能因申请人国籍及领事馆所在地而有所不同。
现有F-3持有人须知:同步续签规定
如果您的家人已持有效F-3签证在韩国,新规对您的下次续签同样有影响。
自2025年起,F-3续签必须与主签持有人的续签同步办理,不得单独续签F-3。错过该时间节点将导致家属的续签与主签持有人的申请脱节。
2025年7月新增的财务门槛及家庭文件海牙认证要求在续签时同样适用,即使是现有持有人也须遵守。
现有F-3持有人是否须实际离境韩国方能办理续签,在本指南参考的任何已公布法务部或移民机构指引中均未明确说明。同步申报要求已得到确认,离境是否为必要条件尚未确认。请在签证到期前提前拨打1345或咨询当地移民办事处核实您的具体续签情况。
情景对应:哪条规则适用于您的情况
| 您的情况 | 适用规定 | 建议操作 |
|---|---|---|
| 家属目前在境外,主签持有人已持工作签证 | 2025年4月规定、2025年7月财务门槛 | 使用直接领事申请通道。家属在所在地韩国领事馆提交申请。 |
| 家属目前在境外,主签持有人与家属同步申请 | 2025年4月规定、2025年7月财务门槛 | 使用VICN通道。由雇主同步提交两份申请。 |
| 家属持旅游签证或K-ETA免签在韩国境内 | 直接受禁令影响 | 须先离境韩国,再前往领事馆申请。例外:怀孕、近期分娩、重病并附有证明文件。 |
| 配偶持D-2学生签证在韩,主签持有人刚获批工作签证 | 可能受影响,尚未确认 | 采取任何行动前,请先拨打1345或咨询移民办事处。 |
| 现有F-3持有人,即将续签 | 新同步申报规定、财务门槛、海牙认证要求 | 与主签持有人续签同步办理。通过1345确认是否需要离境。 |
| 主签持有人持E-9签证 | F-3从未适用 | 无变化。家人可持C-3签证探访。参阅 E-9签证指南。 |
| 主签持有人持D-10且求职积分达80分及以上 | 适用2025年4月规定 | 依照新规在境外申请。 |
| 主签持有人持E-1、E-3、E-4或E-5签证 | 适用2025年4月规定;豁免财务门槛 | 在境外申请,无收入门槛要求。仍须提供海牙认证等其他文件。 |
| 主签持有人持D-8投资人签证且投资额达50万美元或以上 | 适用2025年4月规定;豁免财务门槛 | 在境外申请,无收入门槛要求。 |
人道主义例外情形
InvestKorea/法务部公告 和 Fragomen于2025年4月发布的预警 均确认,对于原本须离境的韩国境内短期或免签入境者,存在以下三类人道主义例外情形:
- 怀孕: 须提供确认怀孕的医疗证明文件。
- 近期分娩: 须提供出生记录及医疗证明文件。
- 重病: 须提供韩国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上述例外情形仅明确适用于短期或免签入境者。是否延伸适用于其他情况下的长期签证持有人,目前尚无公开确认。不要在未向当地移民办事处提交文件并获得明确确认的情况下依赖任何例外情形。
审理时间及费用
Fragomen于2025年7月发布的更新 指出,由于新增要求,F-3平均审理时间已从约3个月延长至约4个月。
签证费用由韩国政府规定,因申请人国籍不同而有所差异。付款前请在 visa.go.kr 查看最新收费标准,不要依赖第三方费用报价,因费用可能随时调整。
请提前规划申请时间。4个月的审理周期,加上收集经海牙认证文件所需的时间,意味着最好在预计入境日期前至少5至6个月启动申请流程。
联系方式
- 1345(韩国移民咨询热线): 提供韩语、英语、中文、越南语及泰语服务。适用于咨询具体情况、文件要求和领事馆地址。
- 当地韩国领事馆: 对应您本国的领事馆。大多数韩国大使馆均在官网列有F-3申请要求。提交文件前请先确认。
- 韩国出入国外国人厅: immigration.go.kr,提供官方表格和指引。
- HiKorea(하이코리아): hikorea.go.kr,用于身份查询及在线业务办理。
相关指南
- F-2居住签证指南:如果主签持有人正在规划长期居留路径,本指南介绍F-2通道,以及F-3家属续签时的相关权利。
- F-4海外韩国人签证指南:F-4持有人可为非韩裔家属担保F-3签证。本指南介绍F-4的权利和适用范围。
- F-6结婚移民签证指南:如果您与韩国公民结婚,适用的签证类别为F-6而非F-3。两者区别对工作权利和永久居留权申请路径均有实质影响。
- E-9签证指南:E-9持有人不能担保F-3签证。本指南介绍现实可行的替代选择。
常见问题
我的家人能否在韩国境内将旅游签证转换为F-3?
原则上不可以。自2025年4月起,在韩国境内将签证身份变更为F-3的途径已关闭。唯一例外为怀孕、近期分娩或重病,且每种情况均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您的家人须离境韩国并在海外韩国领事馆提出申请。
我的配偶通过K-ETA免签入境。是否需要离境?
是的。K-ETA入境被视为短期或免签入境。2025年4月的境内申请禁令适用于此类情形。您的配偶须离境,并前往海外韩国外交机构申请F-3签证,除非符合人道主义例外情形。
我们有两个孩子。是否需要为每个孩子单独提交F-3申请?
是的。每位家属(配偶及每个孩子)须单独提交F-3申请。财务门槛按家庭人口规模计算,每增加一位家属,收入要求随之提高。每位申请人还须单独提供经海牙认证的文件。
F-3签证是否允许我的家人在韩国工作?
F-3家属的工作权利受到限制。与F-2或F-6持有人不同,F-3持有人不能自由受雇工作。如果您的家属计划工作,请核实其是否符合申请独立工作签证类别的条件。F-3持有人的具体权利和限制,请参阅 F系列签证工作权利指南。
F-3持有人能否最终获得独立的签证身份?
F-3持有人不能直接转换为F-2身份。长期持有F-3签证并积累多年连续居留记录的人士,视具体情况,可能有机会通过F-2-99或其他途径申请独立居留身份。从F-3转变为独立居留身份,须独立满足相应签证类别的申请条件。请拨打1345或咨询移民专业人士,了解适合您具体情况的路径。
如果我的收入无法达到2025年7月规定的财务门槛怎么办?
如果您的收入低于家庭人口规模对应的门槛,申请居留12个月及以上的F-3签证可能遭拒。较短居留期限的申请可能适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您持有E-1、E-3、E-4、E-5或D-8投资人签证且符合相应投资额要求,则无需满足财务门槛。否则,请在申请前向韩国出入国外国人厅或拨打1345核实您的可行选项。
本文内容依据InvestKorea/法务部公告(2025年4月)、Fragomen预警(2025年4月及7月)及KPMG Flash Alert 2025-141进行核实。监管数据以各来源发布日期为准。采取任何行动前,请在 HiKorea 或拨打1345进行核实。
更新记录
- 2026-05-07: 指南首次发布。
常见问题
我的家人目前持旅游入境或K-ETA免签方式在韩国境内。他们能否不离境直接转换为F-3签证?
原则上不可以。自2025年4月起,在韩国境内将签证身份变更为F-3的途径已关闭。家属须离境并在海外韩国领事馆提出申请。例外情形仅限于怀孕、近期分娩或严重疾病,每种情况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详情请参阅InvestKorea/法务部官方公告。
我的配偶持D-2学生签证在韩国就读,而我刚获批E-7工作签证。我的配偶能否在境内转换为F-3?
此事项尚未得到明确确认。2025年4月的禁令针对的是在韩国境内申请转换为F-3的情形。该禁令是否同样适用于持D-2学生签证等长期签证的人士(而非短期入境或免签入境者),在法务部已公布的指引中尚未明确说明。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先拨打1345或咨询当地移民办事处。
我持E-9工厂工作签证。能否为家人申请F-3签证?
不可以。E-9及E-10签证持有人没有资格为F-3家属担保。这是2025年之前已存在的规定,新规并未改变。家人可以持C-3旅游签证入境探访,但不能转换为F-3。详情请参阅E-9签证指南。
持F-3签证的配偶可以在韩国工作吗?
F-3家属的工作权利受到限制。与F-2或F-6持有人不同,F-3持有人不能自由受雇工作,任何工作均须另行申请工作许可。如果您的配偶计划在韩工作,建议评估其是否符合申请独立工作签证类别的条件。详情请参阅F系列签证工作权利指南。
现有的F-3签证如何办理续签?
自2025年起,F-3续签必须与主签持有人的续签同步办理,不得单独续签。2025年7月起实施的财务要求及经海牙认证的家庭文件要求同样适用于续签。现有F-3持有人是否须离境韩国才能办理续签,在已公布的指引中尚未明确说明。同步申报要求已得到确认,但离境要求尚未确认。请在签证到期前提前拨打1345或咨询当地移民办事处核实。
什么是VICN通道,何时应使用?
签证发给确认号码(사증발급인정번호,VICN)通道适用于主签持有人与家属同步申请新工作签证的情形。移民局同步处理主签身份申请,并为家属签发VICN。家属凭VICN前往本国的韩国领事馆领取F-3签证。如果您和家属同步申请,请使用此通道。如果主签持有人已在韩国持有效签证,则应使用直接领事申请通道。
官方参考资料
- InvestKorea / MOJ Notice: F-3 In-Country Application Rule Change (2025.04.15)
- Fragomen: South Korea, In-Country Dependent Visa Applications No Longer Permitted
- Fragomen: South Korea, Update on In-Country Dependent Visa Applications (July 2025 thresholds)
- KPMG Flash Alert 2025-141: South Korea F-3 Dependent Visa
- Newland Chase: South Korea, Updated F-3 Visa Requirements
- Corporate Immigration Partners: South Korea, New Rules for Family Visas (April and July 2025)
- AllVisaKorea: F-3 Financial Capability and Family Relationship Documents (Korean)
- AllVisaKorea: F-3 Dependent Visa for D-10 Holders (Korean)
- HiKorea: F-3 Visa Category Information
- Korea Immigration Bureau
- Fragomen: KOTRA Seoul No Longer Accepts Separate F-3 Applications (August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