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准备好了,手续却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这很正常,毕竟很多人第一次办这种事。在韩国,婚礼仪式本身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让婚姻正式生效的,是去区政府办事处(구청)提交婚姻申报(혼인신고)。这一步不做,法律上你们还没结婚。
本指南专门讲这个手续:带什么材料、怎么填表、当天流程怎么走、办完之后怎么拿证明。
韩国三种结婚方式的整体介绍、签证影响和相关费用,参见在韩国结婚指南。
去哪个办事处:区政府办事处(구청)还是市政府办事处(시청)?
婚姻申报可以在以下任一地点提交:
- 任一配偶在韩国户籍所在地所属的区政府办事处(구청)或市政府办事处(시청)
- 韩国境内任意一家社区服务中心(주민센터)
不一定要去离家最近的,全国任何区政府办事处或社区服务中心都能收。选本地办事处主要是图方便,当地工作人员也更可能处理过国际婚姻申报。
如果两人都没有韩国注册地址(比如双方都是外籍人士),一般规则是去你们目前所在地(현재지)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去之前,可以拨打Danuri服务热线1577-1366或直接致电任意区政府的户籍窗口确认。
走错了办事处没关系,工作人员会给你指路,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到了办事处,找户籍登记(가족관계등록)或民愿(민원)窗口。
需要带什么:完整清单
材料分两部分,带好原件,每份至少一份复印件。
外籍配偶材料
- 护照(原件):证明身份和国籍,护照照片页复印一份备用。
- 外国人登录证(외국인등록증):有的话带上当前有效的登录证。
- 婚姻能力证明(혼인성립요건구비증명서):本国签发的证明,确认你在法律上可以结婚。各国名称不同:
- 美国:无婚姻障碍誓章(Affidavit of Eligibility to Marry),由美国驻首尔大使馆签发,公证费约50美元;当前收费查kr.usembassy.gov确认
- 菲律宾:婚姻缔结能力证书(Legal Capacity to Contract Marriage,LCCM),由菲律宾驻首尔大使馆签发
- 越南:婚姻状况证明,由越南驻首尔大使馆签发
- 中国:未婚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经中国外交部附加证明(apostille)认证
- 俄罗斯:单身状况证明(справка о семейном положении),由当地民事登记处(ЗАГС)出具,经apostille认证
- 所有外文文件的韩文认证翻译件:非韩文的文件都要附上韩文翻译,译者须在翻译件上签名并注明内容准确。法律上不要求政府认证的翻译人员,但翻译须完整、有签名。
- 证件照:大多数办事处要求一到两张近期照片,具体要求向办事处确认。
大多数区政府办事处要求婚姻能力证明须在申报日期前3个月内签发,部分办事处接受6个月内的文件。申报日期有变动的话,事先打电话确认。
按国籍办理本国文件的流程、大使馆联系方式和apostille要求,参见本国结婚文件指南。
韩国配偶材料
- 居民身份证(주민등록증)或护照:用于身份核验。
- 户籍证明书(가족관계증명서):登记员可能直接从系统调取,但建议带一份备用。
- 基本证明书(기본증명서):同样可能在系统里查到,带一份以防万一。
- 婚姻关系证明书(혼인관계증명서):证明韩国配偶无尚未登记的既往婚姻,也可能可在系统中调取。
双方共同材料
- 填写完整的婚姻申报书(혼인신고서):两人都须在提交前签名。详见下一节。
- 两名见证人的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填在表格上,见证人不需要到场。
婚姻申报书(혼인신고서):逐栏说明
表格是별지 제10호 서식(혼인신고서),可以在区政府办事处窗口领,也可以从정부24(gov.kr)下载,或通过最高法院电子户籍系统(efamily.scourt.go.kr)获取。当天在办事处现场填也行。
下面是各栏填写说明,以及外籍居民最容易出错的地方。
第1栏:双方姓名及登记号码
按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完整法定姓名填写。外籍配偶须按护照和外国人登录证(외국인등록증)上的罗马拼写填写,文件之间拼写不一致是被拒的最常见原因。护照和外国人登录证拼写不同的话,先去出入境办事处解决,再来办婚姻登记。
韩国配偶填居民登记号码(주민등록번호),外籍配偶填外国人登录证上的外国人登录号码。
第2栏:国籍和地址
填写各自的国籍和当前注册地址。外籍配偶填外国人登录证上的地址。
第3栏:婚姻日期和地点
登记的是已举行过的婚礼,填婚礼的日期和地点。如果是仅办登记手续、没有婚礼,工作人员会指导怎么填。这里填的日期只作参考,婚姻的法律生效日期是登记被受理的日期。
第4栏:见证人信息
两名见证人各填完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韩国籍见证人填居民登记号码(주민등록번호),外籍见证人填外国人登录号码。见证人在表格的这部分签名,不需要亲自到场。
第5栏:双方签名
韩国配偶和外籍配偶都须签名。一方无法亲自到场的,须提前在表格上签名,由到场一方代为提交。工作人员会核验签名。
两名见证人:条件是什么?
根据韩国户籍法,须有两名见证人,具体条件如下。
年龄: 每位见证人须为成年人,韩国法律规定为年满19周岁(만 19세 이상)。
国籍: 韩国籍或外国籍均可,没有国籍限制。
关系: 可以是任一配偶的家庭成员,法律不要求见证人与夫妻双方无亲属关系。
是否到场: 见证人不需要亲自到区政府办事处,信息填在表格上、在当地签名就行。
签什么: 婚姻申报书(혼인신고서)上的见证人栏。见证人以此确认知悉并见证这段婚姻。不需要正式宣誓或公证。
实际操作中,大多数夫妻会请两位朋友或家属填好信息、在表格上签名,再去办事处。如果见证人不在场,当天拍照或发消息远程签名也可以,只要表格提交时附有双方签名就行。
当天受理:实际情况是怎样的?
材料齐全的话,当天受理完全可以实现。不过说真的,很多人第一次去的时候会有一点懵,提前了解清楚能省不少麻烦。
정부24公布的官方处理时限是最多5个工作日,这是办事处的服务承诺,不是对实际等待时间的描述。材料都齐了,区政府工作人员通常在当次来访中就在窗口完成审核和受理。
导致处理时间延长的情况:
- 有文件缺失或未翻译
- 外籍配偶各文件之间姓名罗马拼写不一致
- 工作人员需要核实某国不常见的婚姻能力证明类型
- 当天办事处人手不足或户籍窗口排队多
在窗口就能知道申报是否被受理。受理之后,婚姻当天或5个工作日内录入韩国户籍系统。婚姻的法律生效日期是登记被受理并录入的日期,不是婚礼仪式的日期,也不是提交表格的日期。
如果办事处无法受理所提交的文件,工作人员会告知缺什么,补齐后再来就行,再次来访不收任何费用。
登记后拿婚姻证明(혼인관계증명서)
登记受理后,可以申请婚姻关系证明书(혼인관계증명서)。以下情况都需要这份文件:
- F-6 配偶签证申请
- 国民健康保险(건강보험)被抚养人加入登记
- 本国结婚登记
- 其他任何需要证明在韩婚姻关系的程序
有三种获取方式:
在区政府办事处窗口: 登记受理后可以立即申请,窗口领取免费。
通过정부24(gov.kr): 线上申请,每份1,000韩元(以2026年为准,请在gov.kr核实最新收费)。支持电子送达。
通过最高法院电子户籍系统(efamily.scourt.go.kr): 免费,登记处理完成后即可访问获取。
如果需要对韩国婚姻证明进行附加证明(apostille)以在境外使用,联系韩国外交部(MOFA)附加证明服务,电话:02-2002-0251 或 02-2002-0252。
在境外结婚的夫妇:3个月期限(途径C)
在韩国境外结婚、需要在韩国登记该婚姻的,《户籍登记等相关法律》(가족관계의 등록 등에 관한 법률)第35条规定了相关期限。
规则: 境外婚礼或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
申报地点:
- 在结婚所在国的韩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第35条第1款)
- 如该地区无韩国驻外机构,由韩国籍配偶以邮寄或亲自前往的方式,向其在韩国的户籍所在区政府申报(第35条第2款)
途径C申报所需材料:
- 境外结婚证明的认证副本,根据所在国是否加入《海牙公约》,需经apostille认证或领事认证
- 结婚证明的韩文翻译件,由译者认证
- 双方护照
- 韩国配偶的户籍证明书(가족관계증명서)
逾期未登记的处罚: 依据第122条,处以最高5万韩元罚款。逾期后仍可登记,但需说明延迟原因。申请F-6 签证前,必须先完成婚姻登记。
5万韩元的罚款金额不高,不过逾期会造成记录空白,可能让F-6 签证申请的时间线变得复杂。反正3个月内办完就行,别拖。
区政府办事处常见拒绝原因
这些是婚姻申报最常被退回的原因。
婚姻能力证明过期或缺失。 婚姻能力证明(혼인성립요건구비증명서)没有申请、已过期,或有效期已过。大多数办事处要求该证明须在申报日期前3个月内签发。尽量在计划申报日期前不久再去申请。
外文文件未翻译。 所有非韩文文件都须附有经译者认证的韩文翻译件。只提交原件没有翻译会被退回。
翻译件未经译者签名。 译者须在翻译件上签名并注明内容准确,未署名的翻译视为不完整。
办事处选错了。 去的区政府办事处不管辖任一配偶的注册地址。这只是被指引转介,不是永久拒绝,但会白跑一趟。
见证人年龄不符。 一名或两名见证人未满19周岁(만 19세)。换成成年见证人就好。
见证人信息填写不完整。 表格上一名或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号码缺失或字迹模糊。见证人栏每个字段都要填完整。
姓名罗马拼写不一致。 外籍配偶的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和婚姻能力证明上的姓名拼写不同。这是最容易被忽略、也最难快速解决的问题。外国人登录证是出入境事务的法定身份证件,与护照不一致的话,先去出入境办事处解决,再来区政府办婚姻登记。
Apostille或领事认证缺失(仅适用于途径C)。 境外登记的婚姻,境外结婚证明须经apostille认证或领事认证。没有认证的普通认证副本不予受理。
Apostille国家与非Apostille国家的文件要求不同(仅适用于途径C)。 已加入《海牙附加证明公约》的国家,婚姻能力证明上的apostille认证就够了。尚未加入或公约尚未生效的国家(例如越南,公约将于2026年9月11日起生效),仍须完成完整的领事认证流程。为仍需领事认证的国家提交apostille文件会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