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离婚的同时,三个独立的法律时钟会同步启动:一个针对财产分割,一个针对损害赔偿金,一个针对你的签证身份。错过任何一个,后果都无法挽回。这份指南逐一说明每种方式、每个期限,以及为外国居民设立的每条保护路径。
本指南仅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建议。每个离婚情况都不相同。请使用本指南末尾的帮助资源,获取适用于你具体情况的建议。
韩国的两种离婚方式
韩国法律提供两种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
协议离婚(협의이혼)
双方配偶须同意离婚,并亲自出席对其登记地址或实际居住地有管辖权的家事法院(가정법원)。律师不能代为出庭;双方须本人到场。
出庭后,法院设定强制冷静期(숙려기간)。无未成年子女的,冷静期为1个月;有未成年子女的(包括未出生子女),为3个月。家庭暴力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法院可缩短或豁免冷静期。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次出庭,法院签发离婚确认书。此后须在3个月内到当地户籍登记处(시구읍면사무소)办理离婚登记。如错过这3个月的登记期,确认书作废,整个流程须重新开始。
如果你是身处韩国境外的外国人,可通过你所在国的韩国领事馆或大使馆办理,无需亲赴韩国家事法院。
裁判离婚(재판상 이혼)
一方配偶依据《民法》第840条(截至2026年,请在easylaw.go.kr核实)规定的六项法定事由之一,向家事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 通奸(부정행위):任何违反婚姻忠实义务的行为,范围比通奸更广。须在知悉通奸之日起6个月内、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提出,依据《民法》第841条。
- 恶意遗弃(악의의 유기):无正当理由故意拒绝同居、拒绝提供经济支持或拒绝履行婚姻义务。
- 配偶或其直系尊亲属对自己的严重虐待:殴打、虐待或严重侮辱,使婚姻无法继续维持。
- 自己的直系尊亲属遭受配偶的严重虐待。
- 配偶下落不明或生死未卜满3年及以上(생사불명)。
- 其他使婚姻无法维持的重大事由:兜底条款。只要事由持续存在,不受时效限制,依据《民法》第842条。
申请书向被申请人住址所在地的家事法院提交。法院先行调解(조정);调解不成则进入庭审。
裁判离婚会留有法院认定过错归属的记录。如果你持有F-6婚姻移民签证,这份记录直接关系到你的签证身份。详见下文签证部分。
财产分割(재산분할)
哪些财产属于分割对象
韩国法律将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所有财产纳入分割范围,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不动产、银行存款、股票、商业权益及婚姻期间积累的退休金(퇴직금)均属共同财产(공동재산),是分割对象。
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期间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不属于分割对象,称为特有财产(특유재산)。但有一个例外:如果你对对方特有财产的保值或增值有所贡献,其增值部分可能属于部分可分割财产。
为共同购置资产(如房贷)或家庭日常开支而产生的债务,也会纳入分割计算。
2年期限
依据《民法》第839条之2第3款(截至2026年,请在easylaw.go.kr核实),申请财产分割的权利自离婚生效之日起2年内有效。
协议离婚的,自在户籍登记处完成离婚登记之日起算;裁判离婚的,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算。
错过这一期限,诉求将永久失效,没有任何延期机会。其实,很多人在离婚期间最容易忽视的就是这个2年期限。
法院如何计算分割比例
法院综合考量以下因素:双方对婚姻财产积累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长、各方在子女抚养方面的责任,以及各方未来的经济状况。婚姻中的过错不影响财产分割;过错责任通过损害赔偿金单独处理。
损害赔偿金(위자료)
损害赔偿金是对有过错配偶造成情感和精神伤害的基于过错的赔偿,与财产分割完全分开。你向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方配偶提出索赔。
须在离婚后3年内依据《民法》第766条(截至2026年,请在easylaw.go.kr核实)提出申请。3年期限自离婚生效之日起算。
法院在确定金额时享有较大自由裁量空间。2024年的一项最高法院裁决确认,法院会综合考量直至最终离婚判决时的所有情况。目前没有任何官方政府来源公布标准金额区间。律师网站上出现的区间数据来自律师对个案的评述,并非法规或政府数据集。
子女监护权与亲权
韩国家庭法对两个相关概念作出区分,可分别由不同的父母一方持有。
亲权(친권)涉及对子女身份及财产事务的法律决定权。监护权(양육권)涉及在日常生活中亲自抚养和照料子女的权利。
一方父母可持有亲权,另一方则持有监护权。法院也可按类别或时段分别分配这两项权利。
家事法院在所有监护裁决中的首要标准是子女福祉(자의 복리)。法院考量的因素包括:子女年龄、与每位父母的依附程度、目前的生活安排、每位父母的抚养意愿与能力,以及13周岁及以上子女本人的意愿表达。
韩国法律在监护诉讼中不区分韩国籍和外籍父母,适用同一子女福祉标准,与国籍无关。
离婚后,如子女福祉有需要,监护安排可申请变更。任何一方父母均可向家事法院重新提出变更申请。
子女抚养费(양육비)
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须就抚养费达成协议或获得法院裁定。法院依据韩国家事法院子女抚养费标准表(양육비 산정기준표)确定金额,综合考量双方父母收入、子女年龄及子女数量。该标准表定期修订;请在scourt.go.kr确认现行版本。
法院可裁定由非监护方支付抚养费。如拒不履行,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强制执行
子女抚养费履行管理院(양육비이행관리원)是负责执行抚养费裁定的政府机构,有权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查阅拖欠方的财务信息。执行措施包括禁止出境、吊销驾照及公开曝光拖欠方信息。根据首尔经济日报的报道,该机构2024年使用上述措施的频率较往年大幅增加。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版《子女抚养费履行及支援相关法》进一步扩大了该机构的执法权限。
政府预付抚养费制度(양육비선지급제)
韩国依据修订版《子女抚养费履行及支援相关法》,于2025年7月1日启动预付抚养费制度。
该制度向未能收到另一方应付的法院裁定抚养费的单亲父母,每名子女每月最多支付2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060元)。支付持续至子女成年,上限为法院裁定的抚养费金额。
截至2026年年中,申请设有收入上限,为全国中位家庭收入的150%。如需了解最新资格规定,请向女性家族部咨询或拨打1577-1366,相关规定可能随时调整。
外籍单亲监护父母是否符合该制度的申请资格,目前尚未在官方政府来源中得到确认。申请前请直接向女性家族部咨询,或致电多努里呼叫中心1577-1366核实。
离婚后的签证:F-6 路径
如果你持有F-6婚姻移民签证,婚姻结束将触发身份变更要求。婚姻结束后,F-6-1的签证基础随即消失。你必须变更身份,否则你的居留将变为非法。
目前有两条受保护的途径供外国居民选择,另有一项临时身份可在诉讼期间为你提供保障。
F-6-2:抚养韩国公民所生子女
当你对与韩国公民所生婚生未成年子女拥有监护权或积极探视权时,可申请F-6-2(자녀양육)。子女成年前,身份可持续有效。该途径也为申请F-5永久居留权提供了一条通道。
所需证明材料包括子女的家族关系证明(家籍)及监护安排或积极参与抚养的相关文件。
F-6-3:婚姻终止非你过错
当婚姻因韩国籍配偶的行为而终止时,可申请F-6-3(혼인단절),包括死亡、失踪、家庭暴力、遗弃,或其他由韩国籍配偶承担过错责任(귀책사유)的情形。
F-6签证不附带就业限制。F-6-3持有者可在韩国自由就业(취업활동에 제한이 없음)。
F-6-3需定期续签。如需确认当前批准期限及续签要求,请致电移民联络中心1345或直接访问HiKorea(hikorea.go.kr)。
申请F-6-3,须证明婚姻破裂非你过错。移民部门通常接受以下证明材料:
- 记录人身伤害、骚扰或遗弃行为的警察事故报告
- 家庭暴力致伤的医疗记录,包括住院记录
- 涉及配偶行为调查的检察机关处理决定
- 配偶失踪的法院宣告
- 四亲等以内亲属或社区领袖的证词
申请前请通过HiKorea(hikorea.go.kr)或致电1345确认当前所需材料,因清单可能有所更新。
裁判离婚中法院认定韩国籍配偶有过错,比协议离婚有力得多,因为协议离婚不产生任何过错记录。如果你正在考虑协议离婚但打算以F-6-3身份留韩,请在签署任何文件前咨询法律意见。
诉讼期间的临时身份
在财产分割或离婚诉讼进行期间,可申请短期人道主义停留(F-1-6)。在你的当前身份到期前,请致电1345确认当前资格条件。
F-6-2和F-6-3均不适用时的处理
如果你不符合F-6-2或F-6-3的申请条件,须变更为适合你情况的其他签证类别。一种替代选择是积分制长期居留签证(F-2-7),需在年龄、学历、韩语能力、收入及居住时长等类别中达到最低积分要求。如需了解你的具体情况及当前评分标准,请联系移民联络中心1345。
双方配偶均非韩国国籍时:适用哪国法律
如果双方配偶均非韩国国籍,但共同惯常居所在韩国,韩国法律仍适用于离婚程序。这一规则来自国际私法(국제사법)第66条,该条款规定适用配偶共同惯常居所地法律。你向所在地区的家事法院提出申请即可。
如果其中一方配偶是居住在韩国的韩国国籍人士,则无论另一方的国籍或本国法律如何,离婚均适用韩国《民法》。
如果双方国籍、惯常居所或法律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在提交申请前咨询律师或大韩法律援助公团(132)。
获取帮助
离婚是一种需要尽早获得专业法律指导的情形,而不是等时钟已经开始转动之后再说。毕竟,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金的期限一旦错过就无法挽回。以下资源免费提供,且支持多种语言。
大韩法律援助公团(대한법률구조공단)
网址:klac.or.kr。热线:132(韩国境内无需拨区号)。
大韩法律援助公团为合法居住在韩国、家庭收入在基准中位所得(기준중위소득)125%以下的外国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收入标准由保健福祉部每年更新。符合条件者可获得本公团律师提供的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费在内的民事案件免费诉讼代理。
多努里呼叫中心(다누리콜센터,1577-1366)
网址:liveinkorea.kr。热线:1577-1366(免费,24小时,365天)。
由女性家族部运营,多努里呼叫中心以13种语言提供支持:越南语、普通话、他加禄语、蒙古语、俄语、泰语、高棉语、日语、乌兹别克语、老挝语、尼泊尔语、英语和韩语。服务内容包括在韩生活信息、专业法律咨询转介、暴力受害者危机支持、紧急庇护所提供及三方口译。
如果你处于紧急危险中,或需要以母语寻求法律支持,这是最快的求助途径。
家事法院自助服务
协议离婚确认无需聘请律师,可直接前往家事法院办理。最高法院外国人诉讼指引网站jifi.scourt.go.kr提供诉讼程序指南。如双方均不在韩国居住,默认由首尔家庭法院(slfamily.scourt.go.kr)管辖。
移民联络中心
热线:1345(韩国境内)。支持多种语言。如有关于F-6-3资格、F-5过渡或诉讼期间身份维持的问题,可拨打此热线咨询。
| 资源 | 联系方式 | 语言 | 服务时间 |
|---|---|---|---|
| 多努里呼叫中心(다누리콜센터) | 1577-1366 | 13种语言 | 24/7,全年365天 |
| 大韩法律援助公团(대한법률구조공단) | 132 | 韩语(可转介律师) | 工作日办公时间 |
| 移民联络中心 | 1345 | 多语言 | 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6点(24小时录音) |
| 首尔家庭法院 | slfamily.scourt.go.kr | 韩语、英语(网站) | 办公时间 |
需要追踪的关键期限
| 事项 | 期限 | 起算点 |
|---|---|---|
| 财产分割申请(재산분할) | 2年 | 离婚生效之日 |
| 损害赔偿金申请(위자료) | 3年 | 离婚生效之日 |
| 在户籍登记处登记离婚确认书 | 3个月 | 确认书签发之日 |
| 申请F-6-3或F-6-2 | 在当前身份到期前 | 婚姻结束之日 |
常见问题
韩国的亲权与监护权有什么区别?
亲权(친권)涉及对子女身份及财产的法律决定权。监护权(양육권)涉及在日常生活中亲自抚养和照料子女的权利。一方父母可持有亲权,另一方持有实际监护权。法院可根据子女福祉需要,将两项权利分别分配给不同父母。
离婚后我的签证会立即失效吗?
不会。F-6-1身份不会在离婚那一刻立即取消。你需要在当前身份到期前完成变更。离婚一旦生效,应尽快申请F-6-2或F-6-3,不要等到外国人登录证(외국인등록증)到期日才行动;移民官员虽会给予一定时间,但你必须主动配合。诉讼进行期间,须申请临时延期停留。
什么是协议离婚,它会影响我的F-6-3申请吗?
协议离婚(협의이혼)是双方同意解除婚姻的方式,不产生法院对过错的认定。不过,如果你在遭受虐待或被遗弃的配偶压力下签署了协议离婚,就会失去申请F-6-3最有力的证据:法院认定韩国籍配偶有过错的判决。如果你正处于这种情况,请在签署任何文件前致电1577-1366。
离婚诉讼期间我能带孩子离开韩国吗?
未经另一方父母同意,在离婚诉讼期间擅自带子女离开韩国,可能被认定为国际亲子诱拐。韩国是《关于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海牙公约》的缔约国。如需携子女出行,须取得另一方父母的书面同意或法院批准令。出行前请咨询家庭法律师或大韩法律援助公团(热线132)。
损害赔偿金(위자료)与财产分割是一回事吗?
不是。两者是完全独立的诉求。财产分割(재산분할)分配婚姻期间积累的财产;损害赔偿金(위자료)补偿有过错配偶行为造成的情感伤害。两项诉求适用不同的时效限制,计算依据也不同。你可以同时主张两项诉求,但须分别提出申请。
离婚后全租押金如何处理?
若全租(전세)合同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的押金是婚姻期间积累的,则属于婚姻共同财产,须纳入财产分割,与合同登记在谁名下无关。双方在离婚诉讼期间租约到期或续签之前,均应寻求法律意见,因为押金可能需要纳入财产分割方案。关于住房状况如何与签证身份相互影响,请参阅F-6签证指南。